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液体除氟药剂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

2024

07/0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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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生产厂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体除氟药剂年度采购

比选范围

体除氟剂的购买及供货。此次采购的体除氟剂需满足如下要求

1、药剂要求是液体,不得具有强腐蚀性,原液pH≥2.0。

2、药剂成分中不含铁,无可视沉淀物,不得存在药剂板结问题,使用过程中,不得因药剂自身性质引起加药系统堵塞、活性污泥系统异常等问题。

3、药剂成分安全可靠,不得含有毒有害或可能引起水质问题的成分,不得因药剂投加引起出水重金属指标超标或污泥具有危险废物特性。

4、药剂保质期不低于3个月,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药剂保质期内药剂有效成分及使用效果。

5、药剂应清晰透明,不得引入其他杂质以增加污泥量

具体详见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到货地点

以比选人通知为准,送货地点为永兴污水处理厂并交付比选人指定的收货人。

到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到货时间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8小时内货到现场,履行到货质量验收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并将货物卸至指定位置。

需货量

体除氟药剂年度用量约1121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表二)

品名

物理形态

单位

技术指标

除氟剂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为药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比选申请人作为药剂生产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比选申请人自己所生产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比选申请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3、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拟供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

4、2021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用于不同企业的与本项目拟供体除氟剂药剂相同的销售合同)。

5、2021年至今,没有因产品(与本产品一致或相似)质量问题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6、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报名及文件购买日期为:202473 202475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550745212@qq.com  ,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以上资料均需扫描后通过邮件发至报名邮箱。

(五)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另行组织的比选流程(如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因本项目比选采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混凝烧杯实验试验论证(具体要求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比选申请人自行试验结果达到比选人要求的,由比选人按照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方案进行重复性试验,合格的进入比选环节。

第三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环节,最终确定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完成第一和第二阶段后,比选人向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送至绵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备注:包裹封面或快递单号请备注各比选申请人名称)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会议召开地点:

1、本次比选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编:621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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